創作放網路侵犯自己著作權? 謝和弦:太幽默
來自南投的歌手謝和弦,因為擁有良好的創作能力,近來在歌壇頗受關注,日前他在自己的部落格放上自創曲,讓歌迷先聽為快,沒想到卻遭到著作權協會來函警告,說他違反著作權,要求他立刻拿下音樂,部落格甚至因此被強制關版。對于自己竟違反自己的著作權,謝和弦在部落格發文表示,這實在太幽默了。 創作歌手謝和弦日前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放上自己的詞曲創作,沒想到竟惹來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(MUST)的關注,說他違反了著作權,將他的部落格關版處罰。謝和弦在部落格上放自己寫自已唱自己專輯裏的歌,竟還犯了自己的著作權,讓他發文諷刺實在太幽默了。 宣傳YOKO:“比如說和弦很受關注,被他們關注到,我們可能只能用這樣的思考模式解讀,因為跟他們吵,我覺得也沒必要。” 謝和弦的宣傳YOKO表示,謝和弦前東家可米公司幫謝和弦加入了MUST,而之前謝和弦為其他歌手寫過許多歌曲,MUST從未給他一毛權利金,如今卻反指他侵犯了自已的著作權,實在可笑。 YOKO:“之前他有在原聲帶做過一些詞曲的部分,也是用來主打,但也沒收到酬勞啊。” 對此,MUST法務授權部副理許郁琳澄清,權利金MUST絕對有寄給謝和弦,至于為何會沒收到,應該是他和唱片公司之間的問題。另外,詞曲創作人唱自己的創作竟侵犯自己的著作權?許郁琳表示,依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規定,歌曲著作權一但交由MUST管理,不管是誰只要公開使用就一定要付費,即使是原創者也一樣。 許郁琳:“我們的會員,像陳升或周杰倫,他們辦演唱會,這是公開演出,這授權也是在MUST,所以周杰倫辦演唱會,他的公開演出權也是要向我們申請,這是同樣的道理。” 謝和弦目前已申請退出MUST,但MUST表示,他的會期要等到年底才算正式結束,原本只是想要讓歌迷免費聽自己的歌,喜歡再買專輯的善意,卻反侵犯到自己的著作權,一切就像謝和弦自己說的,實在太幽默了。]]>
張貼留言